详细认购流程:
♦ 投资者需在开放日前签署相关产品的《基金合同》及《风险申明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基金利益分配账户、划款凭证等相关材料并签名。若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合同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追加认购还需签署追加认购申请书。)
♦ 投资者在规定日期前将认购资金汇款至所属产品的专用托管银行账户,并确保资金在规定日期前到帐。(并在汇款备注中注明:×××认购广东凌日××基金)
♦ 托管银行确认认购资金到帐后,向投资者寄送《份额确认书》即认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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